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3]71号
关于调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现决定调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区仲委会,下同),调整后的区仲委会由李剑青、夏荣伟、顾晓明、王腊美、唐法荣、俞国荣、姚祥娣等7位同志组成,李剑青同志任区仲委会主任,夏荣伟同志任副主任,区仲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唐法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〇三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仲裁 机构 调整 通知 抄 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7月8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