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7〕69号
关于转发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流动儿童 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切实做好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常政办发〔2005〕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切实做好我区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接纳为主”的原则,流动儿童入学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根据本地教育资源配置情况,按务工地和暂住地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定施教区,指定相应的学校,负责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儿童入学。各地要不断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投入力度,为流动儿童就读公办学校提供必要的条件,力争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动儿童全部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二、在本区就读的流动儿童须向所在地(就读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1、随父母在流入地暂住,有学习能力,年龄在15周岁以下,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 2、监护人及子女户口簿、固定住所房屋的产权证或租赁协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一年以上的暂住证。 3、监护人拥有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4、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必须是户籍所在地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其他流动人口子女(含超计划生育子女)入学,按区政府或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符合条件的对象,由其父母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暂住地所在政府或指定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经学校同意或镇政府安排就读学校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相关手续要在每学年开学前办妥,逾期(含第二学期开学前)不再办理入学手续。 四、公办初中、小学要优先安排符合入学条件、居住时间较长(以暂住地派出所签发暂住证的日期为准)的流动儿童入学。接收流动儿童较多的学校,可根据实际单独编班。 五、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儿童,应服从所在地政府的入学安排。不服从暂住地政府安排,自己选择到本区其他公办学校就读的,按本区择校生的相同标准处理。武进中心区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儿童,由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六、符合条件并且服从暂住地政府安排到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流动儿童,其所负担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致,所收费用实行分项一次性收取。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应酌情准予缓交或减免相关费用。经区教育局批准的新市民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收费项目和标准经物价部门审批后,在每学期开学时实行分项一次性收取,并出具合法票据,不得另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七、切实加强对新市民小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1、各新市民小学必须经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进行招生且不得招收初中生。 2、各新市民小学只负责学校所在行政区范围内的流动儿童的就学,各镇、开发区、街道可根据本地教育资源的实际,对新市民小学接纳流动儿童就学划定施教区,并严格按施教区招生。 3、各新市民小学不得招收本行政区以外的流动儿童入学,不得跨镇和施教区招生。学生接送车辆不得跨施教区接送学生。 4、从2007年秋季开始,小学一年级每班学生不得超过规定人数。 5、新市民小学的教育教学业务由区教育局负责管理,财务、安全、学年度审计等由所在镇(区)、学校负责。 6、新市民小学学生的入学年龄、教材使用、学籍管理等与本区公办中小学一致。 7、各新市民小学必须投入必要的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8、各新市民小学必须聘用符合条件的教师任教。 八、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中教育。有条件的公办初中要加大吸纳力度。 九、办有公办蓝天学校的镇、开发区、街道应吸纳蓝天学校的毕业生升入当地公办初中就读。 1、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根据本地教育资源配置情况,负责所辖公办蓝天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儿童少年升学。 2、优先安排符合入学条件、暂住时间较长(以暂住地派出所签发暂住证的日期为准)的流动儿童少年升学。 3、班级人数不得超过50人。 4、必须持有所辖公办蓝天学校发放的小学毕业证书。 5、必须提供规定的四方面的证明材料,能提供4种证明材料的视为符合条件者。 十、严格执行考试与升学的有关规定。在本区就学的流动儿童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是本省籍学生的,经学生本人和家长申请,并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本区参加中考,是外省籍的,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 十一、区政府将不断加强教育督导力度,并对各地的流动儿童少年入学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主题词:流动儿童 义务教育 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13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