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6〕35号
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关于做好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财政局《关于做好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做好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减少发放环节,降低发放成本,确保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户,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财政涉农补贴实行“一折通”发放的通知》(苏财基层[2005]4号)及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全面开展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的实施意见》(常财基层[2006]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惠农政策,对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实行“一折通”方式发放,完善财政涉农服务机制,确保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提高财政涉农补贴发放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实施范围 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主要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并直接发放给农民用于发展经济和保障生活的各类补贴资金。我区今年列入“一折通”发放的财政涉农补贴项目包括:粮食直补资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实施办法及步骤 “一折通”方式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就是财政部门根据农户提供的有关信息,为其在农村商业银行办理一个活期存折,将财政涉农补贴的各项资金直接打入该存折的一种资金发放方式,不采取现金或存单发放办法。具体办法及时间要求是: 1、信息采集(4月20日—5月10日) (1)各镇由政府牵头,召开镇财政所、计生站、民政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村组人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 (2)由镇财政所统一将经计生、民政部门核准的当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补贴(助)人员名单及上年度粮食直补资金人员名单(有利于信息录入顺序不混乱)下发到各行政村,人员住址要明确到组,以便村组采集和审核信息。 (3)信息采集环节着重要抓好补贴(助)人员姓名与其身份证的核对,保证一致。 (4)信息采集对象仅限于本年度可领取相关补贴(助)的人员,原则上以户为单位进行统计,以户为单位有困难的也可按受补贴(助)人员一人一折,生活不能自理或未成年人应统计在户主名下。 (5)各村将采集审核信息汇总上报镇财政所。 (6)农林场圃“一折通”发放的信息采集工作由各有关镇财政所负责。 2、采集信息公示及录入(5月11日—5月15日) (1)各村以组为单位将采集信息进行公示,由农户重点核对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取款时将以身份证为准),公示时应公开信息采集人员联系电话及财政所经办人员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更正差错。对将全部农户作为信息采集对象的镇,在公示时对本年得不到补贴(助)的人员信息不必公示,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 (2)各镇财政所组织人员,对村组上报的信息按软件要求录入计算机。 3、录入信息核对(5月16日—5月20日) (1)财政所将已录入的信息按村打印后发各村核对。 (2)各村结合公示情况与打印出来的信息进行核对,对差错情况应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镇财政所进行调整。 4、镇基础信息上报(5月21日—5月25日) (1)镇财政所按村组公示后上报的调整情况对已录入的信息进行调整。 (2)镇财政所将审核无误的基础信息资料按软件要求上报区财政局。 5、采集粮食直补资金信息(6月底前) (1)各村按“一折通”信息采集顺序上报本年度水稻种植面积。 (2)镇财政所将信息录入软件系统后按组打印,发各村组进行公示(由受补助人核对面积及补助金额),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3)镇财政所对公示发现的差错情况进行调整。 6、制作“一折通”存折(7月1日—7月10日) (1)镇财政所将审核无误的农户基础信息资料报所在地农村商业银行。 (2)农村商业银行按资金到账情况及镇财政所报送的信息情况制作“一折通”存折。 7、补贴资金下达 (1)粮食直补资金由财政局农财科于当年7月拨至各镇财政所(分局),由财政所(分局)汇至农商行后打入各补贴农户“一折通”。 (2)城镇居民、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从7月份开始实施“一折通”发放,资金由财政局社保科通过经费指标下达各镇财政所(分局),由财政所(分局)分别按月、按季汇至农商行后打入各补贴农户“一折通”。 (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金从下半年起由财政局行财科通过经费指标下达各镇财政所(分局),由财政所(分局)汇至农商行后打入各补贴农户“一折通”。 8、发放补贴通知书、“一折通”存折(7月底前完成) (1)“一折通”存折由各镇财政所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禁止村组干部代领代发。 (2)各镇要结合“一折通”发放工作宣传“一折通”的管理和使用方法,确保广大农户正确使用。 (3)为避免农户集中支取,造成农商行柜面压力,财政所应与所在地农村商业银行协商后,按行政村分期发放通知书及“一折通”存折。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实施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是改革和完善财政资金支付方式的需要,也是解决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不到位的一项有效措施,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此,各镇应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措施,确保“一折通”发放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相关职责。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主要由财政部门负责发放,各部门应积极做好支持配合工作,凡与实施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有关的单位,应按财政部门的要求定期报送发放对象情况表,各相关金融机构负责存折制作及兑付工作。区政府将组织监察、审计和财政等部门对“一折通”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的情况实行督查,对因工作不力致使信息不准、数据不符,严重影响“一折通”工作开展以及实施过程中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以补贴资金抵扣任何费用、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折等违纪事项,将进行严肃处理。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财政 补贴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