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8〕216号
关于授予舒伦迪等5人“武进区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成绩令人瞩目。在发展进程中,国内外各界人士为我区经济建设、社会公益福利事业、促进对外友好关系作出了重大贡献。为表彰他们的成绩,鼓励他们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经研究,决定授予舒伦迪等5人“武进区荣誉市民”称号。 附件:武进区荣誉市民名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荣誉 称号 决定 抄 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