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5〕45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武进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联系实际,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土地 承包 纠纷 规则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