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3]66号
关于加快全区河道整治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区积极开展河道疏浚工程建设,但河道淤积仍十分严重,淤积总量约1000万立方米,严重消弱了河道引排功能。为进一步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全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常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开展乡村河道清淤工作的意见》(常政发[2003]27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全区河道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恢复和提高河道功能为目标,以机制和体制创新为动力,坚持先急后缓、集中投入、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河道整治投入和管理机制,着力提高全区防洪保安水平和农田排灌标准,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协调发展,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从2003年开始到2005年,用3年时间,按照河道原有设计断面标准,对全区淤积较为严重的河道开展整治,全面疏通水系,基本达到河底淤泥出清、河面水生植物和漂浮物捞清、河中障碍物除清、河坡杂物铲清的目标,使河道符合原有设计要求,功能得到恢复和提高,城乡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具体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横幅、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加快河道整治工作对于提高全区防洪抗旱能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统一全区各级干群的思想认识,努力培养全民自觉爱河、护河的良好风尚。 2、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全区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农工办和区水利、建设、规划、交通、国土、环保、农林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宣传发动、规划编制、资金筹措、组织实施和组织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具体负责工程实施的日常工作和技术指导。各镇要切实加强河道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抽调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确保工作有序展开。 3、制订实施计划。各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按照恢复和提高河道功能的要求,围绕全区河道疏浚总体规划,及时制订河道实施计划,报区水利局备案。各镇在制订实施计划时要注意“六个结合”和“三先三后”:河道整治要与堤岸加固加高和护岸工程相结合、与土地复垦相结合、与河网改造相结合、与水环境改造相结合、与创卫创模相结合、与农村现代化建设相结合;选择排泥场要先用取土坑后用粮田,先用废沟塘后用粮田,先用低洼地后用高田地,尽量减少废土地,力争少占用和不占用粮田。对境内河道要推磨转圈,轮番清淤,确保淤疏动态平衡。 4、积极筹措资金。根据“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和“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分级筹集、分级使用建设资金。区级河道以区为主、镇级河道以镇为主、村级河道以村为主负责资金筹集和组织实施。区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纳入全区三年整治规划的镇、村级河道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每方土补2元。各镇要适当增加河道清淤的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同时,要严格按照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规定,采取村民“一事一议”等办法,多渠道筹措整治资金。 5、严格规范管理。区水利局增设河道工程管理处,负责区级及区级以上河道工程的管理,指导、督促各地搞好镇村河道工程的管理,并组织人员定期对全区河道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章事件。各镇要在水利站设专职或兼职的河道工程管理员,负责镇域范围内河道管理工作。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责任心强、身体素质好的同志,负责河道的长效管理,明确任务,明确报酬,确保河面无水草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坡无垃圾杂物,河坡无违章种植。 6、强化考核督促。区政府将根据全区河道整治总体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与各镇签订目标责任状,每年年底组织专人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订)。对于完成年度整治任务且验收合格的地方,区财政兑现以奖代补。同时,把河道整治工作列入镇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镇干部年终奖金相挂钩。各镇要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强化考核,与有关村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一级考核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增强各级做好河道整治工作的责任感。 附件:镇村级河道疏浚任务分解表
二〇〇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