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3]51号
关于加快镇域联网供水工程建设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镇域联网供水工程是区域联网供水工程的配套工程,管网总长度1400多公里,概算总投资约4亿元。为确保区域联网供水工程能如期发挥效益,使全区人民能早日饮用长江水,根据全区联网供水总体建设规划,现就加快镇域联网供水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目标 1、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和区十三届一次人代会精神要求,按照农村城镇化的规划,用近2年时间,确保按村镇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通水,并基本实现全区联网供水。 2、地下水超采区域内的镇(含开发区,下同),按规划在2003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向所受益用户供水;非超采区域内的镇,按规划在2004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向所受益用户供水。 二、工程筹资方式 1、根据“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镇域联网供水工程以用户投资为主,由各镇负责筹集镇域联网供水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筹集标准由各镇自定,报区物价局核定后执行。单位按日平均用水量不超过600元/吨(自备有户口登记使用深井水的企事业单位在水到井封的前提下,实行减半征收)标准筹集;家庭以村委(居委)为单位,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按不超过800元/户筹集。上述资金专户储存,专项用于镇域联网供水工程建设。 2、为加快工程建设,由江河港武水务(武进)有限公司和区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江河港武水务(武进)有限公司给予每户村民(居民)100元的补贴,区财政给予每户村民(居民)200元(其中区经济薄弱村300元/户)的补贴。补贴资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拨付,未按规定期限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不予补贴。 3、其余部分由镇财政承担,额度不低于区财政以奖代补的两倍。 三、工程建设规划 按照“科学、合理、可行、节约”的原则,各地要结合镇域经济和社会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和区域联网供水总体规划,打破镇域行政区域界限,按农村城镇化的要求,抓紧编制本地镇域联网供水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报区水利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工程组织施工 各镇政府(开发区)是镇域联网供水工程实施的主体,要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要求,建立和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严把工程设计关,严格按(GBJ13-8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严把材料采购关,工程建设材料由区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严把工程施工关,严格按(GB50268-9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组织施工。20万元以上的工程一律实行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财务审计制度。 五、工程管理模式 按照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扎口、两级管理”。区域联网供水工程由区水利部门管理,镇域联网供水工程由镇水利站管理。联网供水实行同网同价。 六、工程建设措施 1、镇域联网供水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班子,具体负责镇域联网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 2、镇域联网供水工程建设涉及“三杆”迁移分别由邮电、供电、广电等主管部门负责,经费负担按武政办发[2003]37号文件执行;青苗费、拆迁补偿等由各镇自行解决。 3、各镇要围绕工程建设目标,制订具体施工计划,抓紧前期各项准备,加强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工程建设按期按质完工。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的地方,按区补贴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作为目标管理的考核奖励。 4、严格执行“水到井封”的原则,超采区域内各镇今年必须全面完成封井任务。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联网供水工程建设完工后,地下水资源费一律按省定标准足额收取,以控制地下水开采。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公用事业 建设 意见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5月19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