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5〕63号
关于对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改进涉企收费管理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的五项规定》(常委[2005]61号)文件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现对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武进高新区)改进涉企收费管理、优化发展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1、在武进高新区核心区内新注册并生产的工业企业; 2、已在武进高新区核心区内注册并生产的工业企业新办项目; 3、武进高新区年销售超亿元重点工业企业新办的高科技项目。 二、实施内容 1、根据常价费〔2005〕98号文件精神,武进高新区涉及企业收费免收项目44项、保留项目40项,具体见附件。 2、按照国家规定实施的行政事业性中介服务,要打破垄断行为,按下限收费;经营性中介服务要放开市场,鼓励竞争。 3、自来水、天然气接管费,有线电视安装费等,由相关单位与高新区协调解决。 4、各部门的法定培训由部门组织,武进高新区统一提供场所和必要的经费,部门不再向上述企业收费。 5、今后如有上级发文出台新的收费项目,须报物价部门核准公示后执行。 三、实施要求 1、严格收费公示制度。按文件规定的武进高新区涉企收费免收项目以及保留项目的名称和标准应予以公示,未经公示的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2、实施统一扎口收费。实行“收费一卡制”,除服务性行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收费外,本文件规定保留的涉企收费项目统一由武进高新区规费征收中心收缴。 3、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的清理工作,坚决取消未经国家、省允许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坚决纠正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明文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收费行为,坚持杜绝通过肢解、合并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4、加强督查工作。区政府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专项检查武进高新区涉企收费情况,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复,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行为。举报电话:6310133(监察局);6310475(物价局)。 四、本实施意见自2005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武进高新区主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项目 附件二:武进高新区主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扎口收费项目
二〇〇五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开发区 收费 管理 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7月5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