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6〕56号
关于2006年度区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全区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06年区政府继续加大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力度,现将2006年度区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1、购置步行式插秧机每台补贴3000元,购置高速插秧机每台补贴2万元。 2、购置配套床土粉碎机每台补贴500元。 3、购置高性能植保机每台补贴1500元。 4、购置中耕管理机 每台补贴3500元。 5、无洋马型自走式联合收割机的村,购置洋马型人民号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每台补贴2万元。 农机购买、补贴等手续按原办法办理,调整后的补贴标准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农业 机械 补贴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24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