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6〕145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 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暂行规定》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民政 士兵 安置 规定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0月18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