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6〕127号
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禁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武进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结合常州市跨运河大桥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及阳湖大桥竣工通车后道路交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决定调整货运汽车等机动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及机动车禁止鸣号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货运汽车、拖拉机、农用车、非本市号牌摩托车及机动三轮车(含电瓶三轮车)禁止驶入常武路(新312国道至延政路)、人民路(双塘桥至常武路)、定安路(武宜路至常武路)、府西路(武宜路至环府路)、环府路、府东路(环府路至常武路)、府北路(长虹路至环府路)、花园街(长虹路至延政路)、延政路(武宜路至常武路)。 二、所有货运汽车、拖拉机、农用车、非本市号牌摩托车及机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除外)禁止驶入东方路(武宜路至常武路)、米字路(武宜路至花园街)、古方路(花园街至常武路)、广电路(武宜路至星火路)、花园街(米字路至长虹路)、河东路、花东街。 三、常武路(新312国道至延政路)、人民路(双塘桥至常武路)、定安路(武宜路至常武路)、府西路(武宜路至环府路)、环府路、府东路(环府路至常武路)、府北路(长虹路至环府路)、花园街(长虹路至延政路)、延政路(武宜路至常武路)禁止机动车鸣号。 四、武宜路(新312国道至长虹路)、延政路(嘉村线至湖滨路)原禁区范围、禁行车辆、禁行时间不变。 五、确需驶入上述范围内道路的货运汽车,必须凭相关证明提前到通行证办证点办理货运汽车禁区道路通行证,按指定时间、线路行驶。 六、载运超长、超宽、超高货物的货运汽车,必需提前到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三超”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 七、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八、本通告自2006年9月20日起实施。
二〇〇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