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5〕24号
关于推进全区品牌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大力推进品牌农业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全区农业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推进全区品牌农业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树立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拉动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要求,坚持用“品牌的理念、市场的意识、科技的支撑、产业的思路”,加快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全面提高全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业综合效益。 二、目标任务 到2007年底,全区各类农业企业上市农产品的商标注册率达90%以上,累计争创市级名优农产品50只以上,市级名牌产品15只以上,省级名牌产品6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60只以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0只以上,知名商标5个,著名商标2个,中国名牌或驰名商标1个,在六大支柱产业中各形成1-2个具有明显区域优势的农产品大品牌,全面提高品牌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竞争力和占有率。 三、工作重点 1、深入开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重点发展优势农产品和武进特色农产品,夯实品牌农业基础。根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总体要求,依托现有三大农业经济板块和优质稻米、花木、水产、林果、畜禽、瓜蔬等六大支柱产业,深入实施农业三项更新工程,加强农科对接,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品质内涵;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品种、优质品种和市场需求量大的优良品种,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和加工工艺;有计划、有目的地扩大优势农产品的生产规模,积极创建品牌农产品。 2、加快推进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和经纪人队伍,全面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培育壮大品牌农产品创建主体。按照品牌农业建设要求,积极发展“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市场+基地+农户”和“经纪人+基地+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运作模式,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合理利益分配,全面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生产经营效益。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流通市场的作用,鼓励发展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依托科技创新,加速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不断提高品牌产品的质量内涵和包装水平,搞活市场流通。实施组织体系创新,积极培育并组建农产品生产经营加工企业行业协会,逐步形成“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新体系,坚持走品牌产业化之路,培育极具武进特色的市场竞争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品牌。 3、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确保品牌农产品优质卫生安全质量。制订完善各类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相应的生产技术规程,全面强化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以及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申报认定和认证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逐步推进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发展三资农业,切实加大农业投入,不断扩大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规模;强化为农服务,为品牌农业建设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管理服务。 4、增强商标意识,鼓励品牌经营。要根据各地的优势产业特色,增强品牌农产品创建主体的商标意识,引导其积极注册农产品商标,并鼓励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培育开发品牌农产品;对本地培育、改良的动植物新品种如水稻良种等,应加强新品种保护申报工作,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进一步提升现有品牌农产品的档次,不断扩大品牌农产品生产规模;大力鼓励农产品品牌经营,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品牌产品,提高品牌农产品的经营效益,加快品牌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创建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各级名牌产品创造条件。 5、注重品牌农产品的包装、推介、展销工作,主动拓展流通市场,发挥品牌效应。积极组织品牌产品生产企业参加各级、各类农产品推介展销活动,组织好农商对接等各类拓展流通市场的经营活动,宣传促销品牌农产品,不断提高企业及其品牌产品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通过展销、洽谈、对接活动,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发展项目农业和品牌农业,增强品牌农产品的发展后劲。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做到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协调工作、形成合力。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由区农林、发改、工商、质监、环保、科技、财政、卫生、粮食、经贸、外经贸、集体资产管理、宣传等部门组成的全区品牌农产品培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具体负责品牌农业建设的日常工作。各镇(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加强对品牌农业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制订发展规划,整合当地资源,发挥区域优势,落实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品牌农业建设。 2、明确部门职责。区农林局在做好牵头工作的同时,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常州名优农产品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帮助指导各镇(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制订产品质量标准和相应的生产技术规程。区发改局负责抓好农业龙头企业和品牌农产品的产业化经营。区质监局负责品牌农产品的标准化知识培训、标准备案工作和各级名牌产品的组织申报工作,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管。工商局负责做好农产品的商标注册服务和监督管理,加大打假护农力度,保护品牌产品,同时做好常州市知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的培育申报工作。区环保局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区科技局要抓好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培育建设和农业科技经济对接活动,努力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效益。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创建协调工作。 3、广泛宣传发动。品牌农业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各镇(开发区)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各类创建主体争创农产品品牌的意识。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各类典型和扶持政策。同时,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要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各类创建主体参加各类品牌农产品建设的知识培训,提高各类法人主体创建品牌的业务技术水平,加强宣传和信息沟通,营造上下联动、合力争创的良好氛围。 4、实施政策扶持。区政府对每年新增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常州市名牌产品及知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及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及驰名商标给予奖励。区财政每年增加安排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100万元,增加部分用于品牌农业建设的奖励,其中加工类农业品牌产品,列入工业品牌产品奖励。在创建过程中,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充分体现“一资带三资”的农业投入机制,利用项目农业倾斜扶持品牌农业。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各镇(开发区)品牌农业建设的目标考核,各地应认真制定创建目标及相应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品牌农业建设。 附件:全区品牌农业建设奖励标准
二〇〇五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农业 品牌 意见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3月7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