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5〕40号
关于开展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工作的通告
为了全面调查清楚全区土地利用现状,适应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三次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这次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工作自2005年5月份开始,对全区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查。 二、这次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工作由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委托的测绘专业单位负责。 三、调查队伍依法享有资料独立收集权。工作涉及单位和个人对于调查队伍的资料收集必须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四、本次调查对区域内的土地登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各土地使用权人要按规定要求,配合调查队伍现场指界,确认用地界线,签署现场指界意见,并提供土地使用证等权属证明材料。 五、各镇(开发区)、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调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展开。 六、各镇(开发区)、区各有关部门和调查队伍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实地调查,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土地利用现状,做到实地变化一块、变更一块、统计一块。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