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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快镇级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和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管理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058/2007-00008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发(2007)5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07-01-09 发布日期: 2008-04-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意见就镇级供水工程建设的目标、内容、镇级供水工程筹资方式、镇级供水工程建设的要求、污水处理费的收缴和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加快镇级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和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管理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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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镇级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和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管理的意见
武政发(2007)5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7〕5号

关于加快镇级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和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管理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提高供水管理水平,降低供水漏失率,切实保障镇域供水安全,实现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全区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发展要求,现就加快镇级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和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镇级供水工程建设的目标、内容
  1、建设目标:各镇、开发区要按照创建全国生态区实施方案和全国环境优美镇创建序时进度要求,对现已投入使用的全部供水管网统筹规划,分期分批实施改造,使所辖范围内的供水漏失率控制到国家规范标准。同时,调整镇级供水管理体制,通过改造一片,区自来水公司接收、运行、管理一片,实行城镇供水一体化管理,从而为污水处理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进入良性循环打下坚定的基础,确保各镇、开发区在规定时间内创建成全国环境优美镇,实现全国生态区创建目标。
  2、建设内容:各镇、开发区所辖范围内直接管理的终端用户表前需改造的各类口径供水管网、阀门和计量装置及室内户表出户等。
  二、镇级供水工程筹资方式
  1、根据属地管理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镇域联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由各镇、开发区负责筹集。各镇、开发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资金筹集办法。
  2、为促进工程加快建设,区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镇域联网供水改造工程给予适当补贴。
  补贴标准:对完成镇域联网供水管网改造并由区自来水公司接管的受益户,区自来水公司给予受益户100元/户的补贴,区财政给予受益户300元/户(其中区经济薄弱村400元/户)的补贴,高新区、经发区不列入补偿范围。
  补贴要求: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镇域联网供水管网改造并由区自来水公司接管的,按上述标准以奖代补;在2010年到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镇域联网供水管网改造并由区  自来水公司接管的,按上述标准减半补偿;在2011年之后完成镇域供水管网改造的,不再享受补贴。
  补贴方式:镇域联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由区水利局会同财政局对区财政以奖代补资金进行审核,并报区镇域联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拨付。
  3、各镇、开发区要根据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总体规划,编制改造预算、管网改造计划和资金筹集方案。管网改造计划与改造资金到帐必须同步,每项管网改造工程实施前,资金到帐50%,改造工程竣工后再到帐30%,剩余部分资金待工程审计结束后按实结算,实行多退少补。
  三、镇级供水工程建设的要求
  1、按照“科学、合理、可行、节约”的原则,各镇、开发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在会同区自来水公司实地调查后,抓紧编制本地镇域联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经区镇域联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2、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镇域联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实施的主体,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要求规范运作。工程建设在各镇、开发区与区自来水公司签订委托施工合同后,由区自来水公司专业施工队伍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项目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财务审计制度。
  3、联网供水管网改造后,已完成供水管网改造并移交区自来水公司管理的地区,由区自来水公司对供水终端用户实行一体化管理,价格执行“同网同价”,并代收各项政策性费用。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未完成、区自来水公司尚未接收管理的地区,供水终端用户仍按现行的管理模式,由各镇、开发区的转供水单位负责管理。
  4、镇域联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所涉及的“三杆”迁移、青苗费、道路开挖和地面附着物补偿等,由各镇、开发区自行解决,并协调处理好施工中的地方矛盾。
  四、污水处理费的收缴和管理
  1、供水管网改造后,由区自来水公司直管到户的自来水终端用户,污水处理费由区自来水公司负责代收,代收的污水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分期返还到所辖镇的财政专户,返还标准为区自来水公司接管区域内,未建成污水管网的返还一半,建成污水管网并投运的全额返还。
  2、由镇或开发区所辖供水企业(含供水站)直接管理的自来水终端用户,污水处理费由所在镇或开发区负责征收。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镇域联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是一项厉行节约水资源,切实保障有效供水的惠民工程,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现实需要,更是各地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的重要前提,各镇、开发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快工程建设。
  2、加强领导。区政府已成立镇域联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的协调和管理。各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改造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
  3、落实措施。各镇、开发区要围绕工程建设目标,抓紧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加大工程推进力度,确保工程建设按期按质完工。
  本意见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七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公用事业  管理  意见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月11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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