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3]126号
关于颁发《武进区中心区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武进区中心区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城市 建筑 管理 规定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2月3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