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8〕4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发展全区养老服务事业,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现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保障老年人尤其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为重点,加快发展老年福利服务事业,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总体目标 1.养老方式多样化。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全面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努力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2.服务对象公众化。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针对各种类型的老年人群,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不断提高全区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3.服务内容广泛化。实行有偿、低偿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发展家政照料、医疗保健、护理康复、精神慰藉、心理咨询、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旅游婚介、法律服务和紧急援助等多种服务项目,形成“老人服务链”。 4.服务队伍专业化。认真开展养老服务职业技能专业培训,实行养老服务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努力建设一支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服务质量优的专业养老服务队伍。 5.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大政府对养老服务事业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和资助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形成多种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新格局。 6.运作机制市场化。建立养老服务事业社会化、市场化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公平竞争市场,积极促进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三、工作要求 1.努力推进集中养老。全面推进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及改扩建养老福利机构,争取到2010年末,全区各类养老福利机构床位总量占全区老年人口的2.2%以上。 2.大力推行居家养老。按照《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设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培训、组建养老专业服务队伍,为不离开家庭又需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家务料理、生活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 3.实行养老援助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和特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进行养老援助。对符合条件的居家老年人,以发放养老援助服务券补贴的形式,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送时服务,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4.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组建养老服务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助老志愿者队伍与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场所进行结对服务,并建立志愿服务活动双向档案。同时,要加强对志愿者开展老年服务的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四、工作措施 1.健全网络。各镇、开发区、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形成较为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培训。 2.加大投入。区财政每年安排养老服务社会化专项资金,用于各类服务点设施的建设和服务项目的扶持,确保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落实。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相应配套养老服务社会化资金,确保镇、街道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多渠道募集养老服务资金来源,全面加快养老服务社会化推进步伐。 3.创新机制。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的运营模式,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承包、租赁、托管、股份制等形式,参与经营养老服务机构。同时,鼓励社会组织、个人独立兴办养老护理院、日间照料中心、全托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或养老服务组织。 4.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民政、发改、财政、劳动、司法、建设、规划、卫生、统计、人事、物价、残联、妇联、团委、档案、老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把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班子,制定本区域老年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区民政部门要及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指导各地全面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区各部门要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加快推进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造福全区老年人。 附件:1.养老福利机构补贴操作规程 2.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补贴操作规程 3.养老援助服务补贴操作规程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民政 老龄问题 体制 意见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