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4]83号
关于规范政府机关有关工作程序 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工作程序,加强政府系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和质量,努力把政府系统建设成为开拓、务实、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有关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通知如下: 一、规范办文办事程序,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办理公文,特别是上报的“请示”应当一事一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不得多头请示,如果需要同时抄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请示必须一式四份,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接收办理,不得直接呈送领导个人。在公文办理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公文流转程序,凡不符合行文规则以及文种使用和公文格式不准确、不规范的,应迅速通知呈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或说明理由退回呈报单位。 政府工作要严格实行逐级责任制。政府各工作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既要各司其职、敢于负责,又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凡涉及几个部门的工作问题,由区政府综合部门牵头做好协调工作,经过协调不能解决的,提请分管副区长、区长协调;凡经区长、分管副区长和区政府会议决定的事项,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不得无故拖延,更不允许顶着不办;各级、各工作部门请示问题,凡属于有关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应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下级机关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请示,但可以越级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上级机关不能越级向下级机关发号施令,但可以越级调查研究或下基层现场集体办公。 二、坚持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确保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本通知所称重大突发事件,主要指严重影响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已经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事件,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发生时间、地点、涉及对象敏感,已经或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的重大案件、事件、事故等。主要包括以下十类: (一)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 (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和罢工、罢课、罢市,聚众围堵、冲击党政军机关及其他重要部门、单位或进行打砸抢烧的群体性事件;聚众堵塞铁路、干线公路和城市主要街道造成交通中断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的事件;其他由各种原因引发的群体性冲突事件。 (三)进京、赴省、到市政府上访以及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集访事件。 (四)劫持各类公共交通工具的案件;爆炸、投毒、纵火、自焚、自杀、自残等事件。 (五)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 (六)一次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 (七)大型活动或群众性节庆、旅游、娱乐等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八)枪支、弹药和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丢失事件;危险物品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放射性物质扩散,已经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九)重特大自然灾害、重特大疫情(含动物疫情);大范围停水、停电、交通堵塞等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事件。 上述重大突发事件中涉及的数字均含本数。 (十)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程序是:主管部门在获悉信息的第一时间内按规定程序上报区政府总值班室,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人员应迅速向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汇报,区政府办公室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立即进行组织协调,并报告有关区长。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循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不得瞒报、压报或漏报,做到有情必报、逐级上报、规范运作、安全保密。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但须抄报越过的上级机关。重大突发事件的上报信息必须坚持统一上报,一般应避免多头报送,且上报信息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精炼、格式规范,并经本部门、本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审核签发,事实不清的要认真核实后再报。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电话报告,但必须迅速补报书面材料。区政府上报市政府及其以上单位的突发事件情况,必须经区政府有关领导审核把关后上报。 三、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保证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程和区政府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及交办任务完成情况等。 要依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坚持领导督查与督查机构督查相结合,把督查工作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要认真落实分管责任制,对重要重大项目的督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各部门的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廉政建设等落到实处。凡政府部署和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实行立项督查,承办部门和人员一般应限期报告办理结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结的,承办部门应书面报告区政府,说明有关情况,逾期不回报情况,将视情况催办或通报批评。督查工作要全面客观地了解和反映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注重督查质量,防止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督查结果要以形式简明的书面材料,经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对重大事项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后上报。 四、加强各级值班工作,确保上下之间联络通畅。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武进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工作要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运转高效、安全保密,切实履行各级政府和部门赋予值班工作的各项职责,及时报送紧急重要信息,协助迅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信息畅通、政令畅通。 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规范化建设,配备必需的通信、交通设备,并保障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要建立值班工作责任制,规范值班记录、接听电话、应急处理、立卷归档等程序;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认真处理值班期间的每一项工作,耐心细致、文明应答,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完善各项会议制度,从严控制各类庆典活动。凡区政府召开的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等,各镇、开发区、各部门原则上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对象与会,不得擅自增加随行人员陪会;凡与会部门主要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时,应由本人向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请假,获准后指派分管领导到会,不得擅自指定其他人员替代。 要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数量。召开会议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控制会议规格,压缩会议时间,保证会议质量。尽量减少政府领导会务活动,政府各部门召开的一般性会议,区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出席、不讲话。由部门承办,需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条线工作会议,必须提前将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议规模、主要议程、会议经费、组织筹备单位等有关会议材料交区政府办公室严格把关,并列入全区每月和每周主要工作和活动安排表。 要严格控制庆典、表彰等活动,尽量减少区领导不必要的应酬负担。除外事、统战和招商引资工作需要,或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少数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如重大节日、重大纪念日)外,区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礼仪性的会见、参观、开幕式、剪彩、首发首映式,以及厂庆、校庆、展销会、各种学术团体、社会团体的成立或庆典等活动。部门和单位邀请区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参加活动,一般应提前一周报区政府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统一把关审批。经区政府同意举办的活动,需区政府领导参加的,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会务或活动准备工作由申办部门负责,必要时区政府办公室予以配合。主办单位不得把邀请区政府领导同志出席、参加活动的通知或请柬直接寄(发)给领导个人,一般不用电话直接通知领导个人。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机关 工作 制度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9月1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