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6〕101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 货币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征地 货币 安置 办法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6月14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