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6〕174号
关于命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苏办[2004]56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认真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武办发〔2006〕102号)文件要求,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积极认真地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区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全区406个村民委员会中396个达到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标准,现予以命名公布。 附件:2006年度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名单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命名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2月6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