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经济贸易局文件
武经贸发[2008]55号 关于报送机械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镇企管站: 根据区职称部门要求,现开始受理2008年度机械、冶金、化工、轻工、电子、纺织等六个工程类初级职称(国家系列助理工程师)评审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审条件: 1、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要求: 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基本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参加并完成本专业的研究、设计任务,能帮助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2、学历及专业工作年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 (2)本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本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4)工程类非本专业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对应以上条款再推迟1年。 3、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必须达40学时以上。 二、评审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用16K纸正反面打印并装订,手工填表); 2、一寸照片1张(反面写上姓名);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1份); 4、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或继续教育登记卡1份(可从武进经贸网下载,A4纸); 5、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总结1份(要求1000字以上,内容要与本人工作经历相关,能反映申报者的业绩、能力、水平,A4纸); 6、各种获奖材料及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A4纸);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并盖章。 2、除1、2项材料外,其它评审材料均按顺序装订成册,并于首页列出目录。 3、以上评审材料备齐后,装入档案袋(贴上资料目录),于8月31日前报送我局人事科。地点:武进行政中心3号楼361室;电话:86310499。
常州市武进区经济贸易局 二OO八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职称 评审 通知 抄送:武进区人事局。 常州市武进区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8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