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8〕60号
关于印发太湖蓝藻爆发预防与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太湖蓝藻爆发预防与处置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太湖蓝藻爆发预防与处置应急预案
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蓝藻生长、遏制蓝藻爆发,减轻太湖蓝藻的危害,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太湖蓝藻爆发预防与处置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控制和减少入湖污染物总量,严密监控竺山湖水质、水文和蓝藻生长状况,预防和制止蓝藻的爆发,消除蓝藻爆发的危害,坚决维护太湖水域生态环境安全。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对太湖流域工业污染源进行严格监管,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现场执法力度,规范工业污染源的排污行为,确保其废水达标排放(区环保局负责)。 2.加快规模化养殖场整治。加大太运河、武进港等入太河道两侧5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整治力度,按计划完成综合整治任务(区农林局负责,区有关镇组织实施)。 3.关闭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对太湖流域范围内的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予以关闭,覆土和渗透液的收集必须到位(区城管局负责,各有关镇组织实施)。 4.集中整治屠宰加工场。对太湖流域范围内的屠宰加工场进行清理整顿,具备污水接管条件的必须立即接管,有处理设施的确保达标排放;无法接管的,其污水必须收集后委托污水处理厂处理(区经贸局负责)。 5.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集镇污水收集能力;加快在建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按期投入运行;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试点工程,确保农村分散的生活污水逐步得到有效的收集和处理(城市与集镇由区水利局负责;农村由区农林局负责,区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配合)。 6.加强入太河道整治与长效管理。继续推进入太河道及其支浜的整治,落实清淤、岸坡清理、漂浮物打捞等整治措施,建立和完善河道长效管理制度(区水利局负责,区交通局配合)。 7.抓紧启动生态湿地建设。在武进港、雅浦港、竺山湖区域内继续种植水生植物,充分发挥其生物吸污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净化河水水体,同时加强其维护和管理(区农林局负责)。 三、应急措施 (一)搞好蓝藻预警监测 1.加强水文、气象预报。加强竺山湖、武进港、太滆运河的水文监测工作,提出一周到10天的水文预测。收集一周到10天的气象资料(区水利局负责)。 2.加密入湖河道水质监测。建立太湖水及入太“三河”的水环境质量预测、预警、预报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的监测工作方案,集中监测力量,增加监测频次。及时掌握我区入太河流、上游来水及湖体的水质状况(区环保局负责)。 3.实施蓝藻生长情况动态监测。在合适的地点设置蓝藻生长观测点,派专人每天观察蓝藻生长情况,同时建立必要的监测手段对蓝藻生长情况进行监测(区农林局负责)。 (二)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 1.对入太“三河”周边排污企业采取限排、停排等应急措施。对有氨氮排放的企业及全面达标整治未到位的企业一律停止排污,日排废水量100吨以上的印染和印染后整理、化工、电镀等企业实行限量排污,以减少排入太湖的污染总量,缓解太湖的环境压力(区环保局负责)。 2.关闸控制入太湖的污染总量。在武进港、雅浦港等入太河流水质出现异常、恶化等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关闭两闸,直至水质恢复正常(区水利局负责)。 (三)紧急应对蓝藻爆发 1.竺山湖蓝藻打捞。建立蓝藻打捞的长效机制,对集聚在岸边水域浓稠的蓝藻不间断地实施打捞,减少蓝藻数量,减轻蓝藻危害(区农林局负责,雪堰镇配合)。 2.竺山湖蓝藻的处置 为防止打捞的蓝藻二次污染,打捞出水的蓝藻、水面漂浮物等通过车辆或船只直接运送到指定场所堆放,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区农林局负责,雪堰镇配合)。 3.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研究蓝藻防治新技术,提高蓝藻打捞的效率,提高蓝藻的科学处理水平(区环保局负责,区农林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工作机制。成立武进区太湖蓝藻防治应急指挥部,徐伟南区长任总指挥,顾伟国副区长任副指挥,区委宣传部,区经贸局、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环保局、农林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太湖蓝藻防治的日常工作和应急方案实施的协调工作,牵头制订各类应急方案,并组织对应急预案的技术论证和确定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蓝藻高发期间,由指挥部定期或不定期的主持召开会商会,专题讨论研究和部署有关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各部门与指挥部的沟通联络工作。 4.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监督作用,对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宣传;对应急措施采取不力,造成影响的事件和涉及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曝光。
主题词:环保 预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