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8〕126号
关于张晓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晓宇同志任区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金浩兴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