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7〕173号
关于王元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王元兵同志任区宗教局局长; 于志明同志任区农林局局长; 何东同志任区卫生局局长; 张方山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岩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毛建东同志任区体育局局长; 刘鸣同志任区粮食局局长; 免去罗细林同志区宗教局局长职务; 免去田炳坤同志区农林局局长职务; 免去金建清同志区卫生局局长职务; 免去薛元林同志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免去顾晓明同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薛福泉同志区体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钱仕新同志区粮食局局长职务。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12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