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027/2008-00035
主题分类: 税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产生日期: 2008-04-11 发布日期: 2008-04-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相关阅读: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函[2008]2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印发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打字:王静    校对:税政一处  袁震


 

国税函〔2008〕2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

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