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税[2008]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六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8年3月6日印发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打字:汪礼娟 校对:税政二处 张海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