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97/2008-00028
主题分类: 税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地税发〔2008〕41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产生日期: 2008-09-09 发布日期: 2008-09-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相关阅读:

关于转发《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武地税发〔2008〕41号
 

关于转发《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科(室):

现将常州市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地税发【2008】92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成立清算工作领导小组。

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咏升任组长,孙永义、沈国新、刘小鹏、陈才方任副组长,顾震宇、陈燕萍、朱小平、张亚明、许震宇、黄杰、薛朝阳为成员。主要负责:

1、贯彻上级清算工作要求,确立全局清算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定具体的清算项目;

2、协调处理清算工作的内、外部关系;

3、研究解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级无明文规定、经请示上级暂无答复而又急需明确的清算业务问题;

4、对有关清算项目的征收方式、第三方鉴证、补退税款等清算事项进行集体审议并作出决定。

二、领导小组下设清算审理小组。

清算审理小组为非常设机构,设在税政科,由薛朝阳任组长、吴凤华任副组长,成员有:张文洪、展明华、殷文革、周伟成、周学新、张文金、华欣、杨益中、徐立峰、邹英娇、查雷彬、张良、陈小元、杜光悟。主要负责:

1、对清算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清算项目进行清算审理,及时出具审理报告,提请集体审议;

2、根据清算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意见制作并下达相关文书;

3、按照资料归档要求将清算资料分户整理归档。

三、我局的清算工作流程。

1、纳税人主动申请清算的:清算申请→分局清算受理→分局清算调查核实→清算审理小组(税政科)审核→集体审议→清算审理小组(税政科)下发文书→分局将清算结果通知纳税人→补退税;

2、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清算的:确定清算项目→下发清算通知书→纳税人进行清算,并报税务部门审核→分局清算调查核实→清算审理小组(税政科)审核→集体审议→清算审理小组(税政科)下发文书→分局将清算结果通知纳税人→补退税。

具体按照《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流程》(详见附件一)执行。

四、我区的基本工程造价依据《常州与武进历年基本工程造价标准》(详见附件二)。

五、2008年清算项目及时间安排。

2008年我局应完成应清算项目的50%以上,具体项目名单及完成时间由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六、清算用有关文书明确如下:

1、纳税人申报表、申报表附表及明细列表使用常州市局通用格式;

2、纳税人申请审批表及税务机关用文书使用我局专用格式(详见附件三)。

 

附件一:《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流程》

附件二:《常州与武进历年基本工程造价标准》

附件三:纳税人申请审批表及税务机关用文书格式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九月九日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8年9月9日印发

打印:徐湘苏           校对:吴凤华         共印30份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