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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97/2008-00022
主题分类: 税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地税发〔2008〕33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产生日期: 2008-07-22 发布日期: 2008-07-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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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武地税发〔2008〕33号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科(室):

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阶段工作已经完成,为进一步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根据总局、省局以及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汇算清缴有关后续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后续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做好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1)做好原民政福利企业政策调整执行情况的评审工作。各主管税务分局应按规定逐户进行评审,评审要点:①纳税人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减免税额是否准确,如减免的流转税是否以实际取得的进行税务处理、安置的残疾人员是否与国税提供的名单相匹配以及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中金额较大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等;②2007年度毛利率较2006年度是否有较大下降,下降原因是否正常。

(2)做好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政策执行情况的评审工作。凡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抵免并在2007年度有抵免税款的均要开展评审工作。评审要点:纳税人2007年度应纳税款与2006年度相比是否有大幅增长,尤其要关注收入项目以及纳税调整项目与2006年度相比是否有异常增长,是否存在将以往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结转本年度的情况、是否存在将本年度不应调整项目在本年度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将应在本年度列支的成本费用,推迟至2008年度列支等,如出现类似情况的,应当按规定调整本年度以及基期年度的应纳税款,并对抵免金额作相应调整;2008年度税务机关已审批的项目,也要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复核。

2、做好后续管理台账和相关项目的审核评估工作

(1)做好后续管理台账。税务分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汇算清缴掌握的信息与后续管理台账数据认真审核,做好电子台账录入、维护、修正工作。后续管理台账类型: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台账、亏损弥补台账;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台账;坏账准备台账;“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台账;改变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台账;广告费税前扣除台账;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确认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收入管理台账;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扣除台账;股权投资损失台账;境外所得税抵免台账;减免税期限超过1个纳税年度的减免税管理台账。

(2)做好弥补亏损项目的评审。对于2007年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企业,应做好备案资料与后续管理台账数据的核对工作;对经检查、评估、审计涉及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要及时做好台账数据信息的修正维护工作;对2007年度自行申报弥补亏损数与2006年度后续管理台账登记可弥补亏损数是否一致要认真审核(弥补亏损额10万元(含)以上企业应提供中介机构报告)。如发现纳税人2007年度自行申报弥补亏损数大于2006年度后续管理台账登记可弥补亏损数的纳税人,主管税务分局要及时查明差异原因。本项工作由区局下发名单。

3、做好汇算清缴数据逻辑性分析的审核评估工作

(1)做好纳入预警管理范围纳税人的评审。凡纳税人实际申报情况低于市局公布预警值的,要逐户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市局有关预警管理规定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本项工作由区局筛选名单后分发各分局。

(2)做好2007年度申报的应税收入总额以及应纳税所得率较2006年度有异常变动的纳税人评审工作,主管税务分局应查明差异原因,本项工作由区局根据市局下发的名单分发各分局。

4、做好核定征收纳税人税款追溯调整工作

(1)主管税务分局要严格按照武地税发(2008)5号文件的规定,根据纳税人年度申报情况和财务报表等资料,对2007年度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进行认真梳理,发现纳税人实际盈利水平与原核定应税所得率差异超过20%的,除年应税收入总额200万元以下以及执行统一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外,均要按照实际情况调整其当年所适用的应税所得率,并按调整后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缴税款补征入库。

(2)对应追溯处理的企业,只补征税款,不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二、工作要求及职责

1、统一认识,精心安排

2008年是新企业所得税制实施的第一年,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工作有利于核实所得税税基,有利于发现并堵塞征管漏洞,各主管税务机关应予以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2、落实职责和责任

(1)落实纳税人的责任。凡涉及本通知各项工作的纳税人,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涉税事项、涉税指标变动异常或其他疑点问题的,必须如实向主管税务分局反映情况,实事求是填写原因说明上报主管税收管理员。

(2)落实管理员的审核责任。税收管理员应逐户做好评审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原则上采取约谈和书面审查的方式,认真填写分户统计表。在资料审核中发现纳税人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涉税事项、涉税指标变动异常或其他疑点问题的,应责成其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认真审核其情况说明的可信和有效,作出疑点消除或补缴税款等初审意见后,提交分局集体审议。如发现重大涉税问题的,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3)落实税务分局的审议责任。税务分局应认真组织实施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对本通知涉及的各项工作都应进行集体审议,并做好记录。发现重大涉税问题的,按规定程序落实日常检查或移交稽查。

3、总结资料上报时间

以上审核评估工作应于2008年8月20日前完成,并于2008年8月30日前将有关总结及附表上报区局。

实施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区局联系。

 

附件:所得税审核评估各类统计表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所得税  汇算清缴  后续管理工作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8年7月22日印发

打印:徐湘苏          校对:薛朝阳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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