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城市
房地产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
现将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常地税二[2002]13号《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城市房地产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
二00三年元月二日
主题词:城市房地产税 政策 转发 通知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3年1月9日印发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常地税二[2002]13号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地方
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城市房地产税
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武进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城市房地产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发[2002]1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常州市地税局办公室 2002年11月30日印发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文件
苏地税发[2002]181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城市房地产税
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税务稽查局:
由于城市房地产税条例在1951年制定后,相关的有关税率的补充规定不配套,给纳税人依法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带来不便,为公平税负,经研究并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对我省城市房地产税适用的税收政策重新明确如下:
从2003年1月1日起,我省城市房地产税适用的政策规定均比照房产税的规定执行。城市房地产税的改革方案出台后,按新的方案施行。
请各地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城市房地产税 政策 通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2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