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
现将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常地税二[2003]6号《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转发 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 通知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3年7月16日印发
打印:陈 华 校对:陈小元 共印90份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常地税二[2003]6号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各市地方税务局,武进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3]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个人所得税 债券 代扣代缴 通知
常州市地税局办公室 2003年7月3日印发
打印:张红 校对:季苏云 共印30份
江 苏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苏地税函[2003]94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2003]6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六月十七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3年6月18日印发
打字:孙红敏 校对:四处 季志祥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国税函[2003]6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经研究,现就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各兑付机构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二、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各兑付机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三、本通知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二00三年六月六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03年6月10日封发
校对:所得税管理司 电子发文联系电话:01063417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