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直营连锁店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
现将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常地税二[2004]11号《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直营连锁店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企业所得税 征收 通知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4年6月23日印发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常地税二[2004]11号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直营连锁店集中缴纳
企业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
各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直营连锁店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苏地税函[2004]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常州市地税局办公室 2004年5月19日印发
打印:陈超 校对:徐红珍 共印10份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函[2004]80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
直营连锁店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你局《关于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苏地税直[2004]007号)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号)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在我省范围内设立的直营连锁店,符合连锁企业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条件,同意自2003年度起,由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向总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