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
现将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常地税二[2003]26号《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二月三日
主题词:转发 所得税 汇算清缴 通知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4年2月3日印发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常地税二〔2003〕26号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
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武进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为了做好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加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汇算清缴工作是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汇算清缴过程中,通过对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和预缴税款资料的审核,强化依法治税,可以有效地堵塞征管漏洞。200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代扣代缴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年度申报四项重点工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口径复杂,因此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动员,加强领导,调配力量,统筹安排,扎实地做好汇算清缴工作。
各级主管税务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对税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以便更好地适应汇算清缴和征管工作的需要,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搞好纳税辅导和培训工作。
二、结合汇算清缴,加强所得税纳税申报管理
对属于税收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不论当年是否有应纳税款或扣缴税款,均应按规定办理申报手续,报送有关申报资料。
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应帮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收法规以及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列申报项目,如实申报应税所得。同时对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申报资料,各级主管税务机关要落实有关人员进行认真的审核,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中重点应关注新老申报表的衔接、亏损及税前弥补亏损、财务制度与税收制度差异的调整等;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年度申报重点应关注投资者个人费用支出、有关个人与企业之间资产及费用的划分、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差异与调整等;扣缴单位年度申报重点应关注扣缴单位领导明细申报落实情况等;重点纳税人年度申报重点应
加强对其申报收入以及纳税情况的逻辑性分析等。对报送资料不全、计算错误、没有按照规定填报有关项目、没有进行相关纳税调整等问题,应及时向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指出,及时进行调查和核实,并督促其在申报期内进行更正或重报,对拒不更正或重报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及时上报汇算清缴报表和工作总结
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在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日常征管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仔细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汇算清缴报表和总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税源报表、分析报告应于2004年5月15日前,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税源报表应于2004年4月15日前上报市局。所得税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汇算清缴工作的布置落实情况,汇算清缴工作的主要做法、措施和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对企业纳税申报的审核情况等。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还应包括代扣代缴单位年度汇算以及重点纳税人年度申报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企业所得税 汇算 清缴 通知
常州市地税局办公室 2003年12月30日印发
打印:张红 校对:季苏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