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
对奖活动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
现将常地税征[2005]2号《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对奖活动的具体办法》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分局要大力宣传发票对奖活动,鼓励个人消费者参与发票对奖活动。
二、各分局应指定专人负责发票对奖事宜,按规定金额兑换发票对奖兑换券,妥善保管兑换的个人消费发票,据实登记发票对奖兑换领用存情况表(见附件)。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发票 管理 办法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5年5月16日印发
打字:徐湘苏 校对:蒋 洲 共印30份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常地税征〔2005〕2号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对奖活动的具体办法
各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推进税收发票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以票控税”的税源监管手段,坚持有奖发票制度,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督促用票单位逐笔开具发票,依法落实发票违章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发票控管税源作用。现对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发票对奖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一、发票对奖范围及资格:
(一)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用于个人消费的发票原件可参与发票对奖活动。
(二)发票必须是按规定要求填写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份一次复写(或打印)、各联内容完全一致,加盖发票专用章必须与开票单位和个人的实际名称一致。涂改发票、票面破损严重、填写内容无法辨认的发票,以及不符合上述使用要求的发票不得参加抽奖。
(三)如消费者持有假发票和其他违法发票,可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由税务机关对开票者进行查处。
二、发票对奖的方式:
(一)发票金额满30元可兑换发票对奖兑换券一张;金额为30元整数倍的,可兑换相应数量的发票对奖兑换券;金额不满30元的,可数张发票金额累加,兑换相应数量的发票对奖兑换券。
(二)发票对奖兑换券每10万张为一开奖组,设特等奖1名,
奖金10000元;一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40名,奖金各200元;三等奖1000名,各奖价值30元的纪念品。
三、发票对奖兑换券兑换地点:市区各征管分局,武进、金坛、溧阳地税局及所属征管分局。
四、发票对奖开奖日期及兑付期限:10万张发票对奖兑换券全部兑换完毕后,市局征管处将及时组织实施发票对奖兑换券公开摇
奖,开奖日期见《常州日报》、常州地税网站等媒体公告,也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中心查询。兑付期限为开奖日期起一个月为限(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中奖者领奖应注意事项:中奖者凭中奖的发票对奖兑换券及本人身份证领奖。对达到或超过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的中奖者,个人所得税自理。
六、中奖者领奖地点:市区兑奖点设在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510室;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兑奖点分别设在武进行政中心二号楼武进区地税局、金坛市华城中路5号金坛市地税局、溧阳市平陵中路108号溧阳市地税局。
七、发票对奖活动由公证机关公证、市地税局负责实施。
八、本办法从第八期发票对奖活动开始执行。
二OO五年四月一十五日
主题词:征管 发票 管理 办法
常州市地税局办公室 2005年4月15日印发
打印:陈超 校对:陈菲 共印20份
发票对奖兑换券领用存情况表
领用日期
对奖券本数
对奖券份数
起讫号码
使用日期
兑换发票金额
兑换人
联系方式
结存情况
年
月
日
结存
本数
份数
起讫
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