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常州市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开展
“征管措施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
现将常地税征发[2003]8号《常州市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开展“征管措施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征收
1、积极推行网上电子申报,特别是重点税源户和部分三资企业。
2、逐步推行银行自动转帐扣缴税费缴库方式和个体工商户实行信用卡划卡征收。
二、个体管理
1、个体定期定额户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典型调查。
2、定额核定情况、停歇业情况于月底前在办税大厅内予以张榜公布。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转发 征管 措施 实施 意见 通知
抄 送:常州市地税局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3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