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
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
的通知》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
现将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常地税二[2004]4号《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企业所得税 费用 扣除 通知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4年3月8日印发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常地税二〔2004〕4号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
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3]131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OO四年二月十一日
常州市地税局办公室 2004年2月11日印发
打印:陈超 校对:徐红珍 共印20份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函[2003]131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国税函[2003]8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企业所得税 通信 集团 通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3年8月6日印发 打字:孙红敏 校对:二处 石成富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3〕8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移动)《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请示》(中移财〔2003〕115号)。根据现行所得税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对将中移动及所属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费用税前扣除等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