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
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
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
现将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常地税一[2003]5号《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个人所得税 独资企业 折旧 通知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3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100份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常地税一[2003]5号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
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武进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苏地税函[200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二月八日
常州市地税局办公室 2003年2月8日印发
共印30份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函[2003]1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2002]0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一月七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3年1月7日印发
打字:孙红敏 校对:四处 季志祥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2]109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
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请示》(辽地税发[2002]99号)收悉。文中称,辽宁省本溪市原国有企业彩屯煤矿破产后,2000年5月本溪煤炭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与崔某签定了财产转让合同,崔某以500万元买断了彩屯煤矿整体资产,又注入部分奖金筹备生产。之后,崔某聘请资产评估所对其买断的企业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固定资产原值16702万元,净值5314万元。2001年3月崔某注册了本溪市彩屯煤矿,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根据以上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值为基数,计提了折旧,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据此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申报。关于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如何在税前扣除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计算缴纳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时,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按照购入固定资产的实际支出500万元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并准予在税前扣除。彩屯煤矿按照固定资产评估价值计提的折旧虽然可以作为企业成本核算的依据,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二00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个人所得税 独资企业 折旧 辽宁 批复
抄 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02年12月31日封发
电子发文联系电话:01063417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