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捐赠后申请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
现将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常地税二[2004]16号《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捐赠后申请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个人所得税 捐赠 政策 通知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4年10月20日印发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常地税二〔2004〕16号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个人捐赠后申请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捐赠后申请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苏地税函〔2004〕1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常州市地税局办公室 2004年9月23日印发
打印:陈超 校对:季苏云 共印20份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函[2004]174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捐赠后申请
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无锡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余成锡捐赠申请退还已缴个人所得税的请示》(锡地税发[2004]119号)收悉。我局已向国家税务总局请示,现将国税函[2004]8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捐赠后申请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个人所得税 捐赠 退税 批复
抄送: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江苏省地税局办公室 2004年8月17日印发
打字:曹霞 校对:四处 季志祥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4〕8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捐赠后
申请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