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拍卖
行业使用专用发票的通知》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
现将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常地税征[2003]2号《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拍卖行业使用专用发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
二00三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转发 发票 使用 通知
抄 送:常州市地方税务局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3年3月6日印发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常地税征[2003]2号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拍卖行业使用专用发票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武进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为规范拍卖行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现决定对我市拍卖企业统一使用拍卖专用发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我市范围内从事拍卖业务的纳税人,取得拍卖手续费收入统一使用“江苏省常州市拍卖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式样见附件。
二、拍卖土地使用权,应到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发票。
三、拍卖无形资产,应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发票。
四、拍卖不动产,应到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发票。
五、专用发票从2003年3月1日起使用,原拍卖企业的拍卖发票可使用到2003年3月31日,过期一律作废。对作废发票,主管地税分局应及时收缴。
(此页无正文)
二00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发票 使用 通知
抄 送: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常州市地税局办公室 2003年2月21日印发
附件:
江苏省常州市拍卖专用发票
07009550401 发 票 联 常地( )字No0000001
开票日期: 年 月 日 税务登记号
委托人
(或购买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委托项目
数量
单
位
价
拍卖金额
收费
标准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备注
合计人民币
(大写)
拾 万 仟 佰 元 角 分 ¥
开票
单位
(加盖发票专用章)
开户银行
帐 号
结算方式
支 票
现 金
说明:本发票由拍卖企业收取拍卖手续费时使用。 开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