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
领馆和驻华新闻机构雇员个人所得税征收
方式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
现将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常地税二[2004]23号《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新闻机构雇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个人所得税 征收方式 通知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4年12月13日印发
打字:徐湘苏 校对:黄南兴 共印:30份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常地税二〔2004〕23号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
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新闻
机构雇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新闻机构雇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发〔2004〕1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常州市地税局办公室 2004年11月13日印发
打印:陈超 校对:季苏云 共印20份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文件
苏地税发[2004]134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组织
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新闻机构
雇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2004]80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新闻机构雇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七月七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4年7月7日印发
打字:孙红敏 校对:四处 刘林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函[2004]80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组织驻华机构、
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新闻机构
雇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