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轻工集体企业
主管部门2003年度提取总机构管理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
现将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常地税二[2004]19号《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轻工集体企业主管部门2003年度提取总机构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企业所得税 轻工 管理费 通知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4年11月22日印发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常地税二〔2004〕19号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轻工
集体企业主管部门2003年度提取总机构
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轻工集体企业主管部门2003年度提取总机构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4]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常州市地税局办公室 2004年9月23日印发
打印:陈超 校对:徐红珍 共印10份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函[2004]24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轻工
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2004]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轻工集体企业主管部门2003年度提取总机构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二月十六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4年2月17日印发
打字:孙红敏 校对:二处石成富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4〕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轻工集体企业主管部门
2003年度提取总机构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