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财政性资金拆迁项目跟踪审计若干工作要求》的通知
区各有关审计、拆迁、评估单位: 现将《常州市武进区财政性资金拆迁项目跟踪审计若干工作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 二OO七年九月十二日 根据区政府有关拆迁工作文件规定,结合我区拆迁工作实际要求,现就规范、有序地开展拆迁跟踪审计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开展审前调查、制订审计方案阶段 1.向拆迁责任主体、拆迁公司了解拆迁项目的特点、性质、以及补偿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 2.了解被拆迁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审批手续,取得被拆迁项目的红线图; 3.审前调查必须做好相关的记录,搜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制订跟踪审计实施方案,明确跟踪审计人员。 二、掌握第一手资料、跟踪拆迁现场阶段 1.实行审计进点制度,审计组与拆迁责任主体、拆迁公司、评估公司进行工作要求交底,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坚持拆迁工作规范程序,即丈量评估→跟踪审计→谈判签约,及时掌握拆迁责任主体、拆迁公司制订的拆迁安置和补偿方案、调整情况和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情况; 3.履行跟踪审计职责,及时跟踪现场,掌握好现场跟踪资料,做好跟踪原始计录,对必须公示的内容、公示时间、公示地点进行必要的影像取证,跟踪审计工作要始终与被拆迁项目的进度相衔接,不脱节; 4.企业拆迁必须做到全面的现场跟踪,尤其要做好企业房屋面积丈量的记录、附属物清点核实,井与评估报告核对。民房以抽查为主,但家庭作坊的设备、家庭养殖等事项,必须进行全面的跟踪,并拍摄和记录公示的内容、时间、地点; 5.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及时出具对评估报告跟踪审计的初步审计报告。评估公司递交的评估报告必须是正式的评估结果报告,要资料详实、手续齐全,而不能仅仅是初步的核对报告; 6.在跟踪过程中,拆迁责任主体、拆迁公司、评估公司应配合支持审计人员工作。如遇到不配合或者违反有关拆迁管理程序,应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并及时向审计局汇报; 7.建立评估报告、跟踪审计初步报告两项文件传递的签收制度,以利分清责任,提高办事效率(附两种交接单表式)。 三、现场跟踪结束、出具审计报告阶段 1.参加对审计报告中列举的政策外项目的审核和会议,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2.及时、全面、正确地出具跟踪审计结果报告,做到内容完整、层次清晰、数据正确、资料齐全、签字盖章; 3.做好审计报告归档工作,包括审计通知书、委托合同、跟踪审计意见单、会商记录、会议纪要等,连同审计报告一起归档装订。 主题词:财政性资金 拆迁 跟踪审计 工作要求 通知 抄 送:区政府,财政局、各镇、开发区、街办。 局内分送:局领导,存(3)。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办公室 2007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