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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4309/2007-0002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经发委〔2007〕18号 发布机构: 西太湖科技产业园  
产生日期: 2007-08-01 发布日期: 2007-08-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等14家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针对经发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对“五五”普法期间加强经发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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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武经发委〔2007〕18号
 

各行政村(社区),区属各单位,机关各局室:

根据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等14家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针对经发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现就“五五”普法期间加强经发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新武进,进军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围绕建设“法制武进”、“平安武进”和“五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服务与维权相结合,切实加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区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各部门要协调合作,立足自身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作好政策指导、督促检查以及各项服务工作。要根据农民工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充分调动行业、用人单位和社区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

(二)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以用工企业开展集中教育为主要形式,居(暂)住地社区开展分散培训为必要补充。按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建立完善农民工学法登记证制度等激励机制,落实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应企事业单位、团体、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激发农民工的学法主动性。

(三)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管理、维权相结合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和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对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过程之中,并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经常性开展送法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提高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等依法维权渠道和途径的知晓率。

    (四)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为建设平安武进、法治武进、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企工作,保障农民工平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依法规范各部门、各行业的职能活动,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发生,努力营造农民工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达到以下目标:

(一)努力提高农民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民工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及时化解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的矛盾纠纷,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刑事和治安案件;

(四)实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四、内容方法

    在学法内容上,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物权法》、《婚姻法》、《劳动法》、《合同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法律援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及有关禁毒、禁黄、禁赌和禁止邪教等与农民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引导其熟悉了解进城务工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享有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以及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知识,增强其学法守法意识。

在普法方法上,坚持依托各类社区教育中心、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学校)、新市民学校等载体创建“农民工法制学校”,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把法律知识的教育和职业技能的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将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农民工就业前、上岗前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栏、板报、墙报、画廊、法律咨询点等各类普法阵地,同时通过法制文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辩论会、参观学习等形象、通俗而生动的宣传形式,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五、职能分工

    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确保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一)综治办、司法办、普法办、暂管办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通过调查研究、专项督查、绩效评估等手段,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指导督促工作,加大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二)派出所要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维权工作渗透到为农民工办理暂住证、户口迁移等服务事项和“110”出警等社会治安管理过程中。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暂住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司法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统一印制农民工学法基本教材,完善、健全各级法律援助组织,动员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经常开展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主题活动,为广大农民工学法和维权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法律援助。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以农民工培训为切入点,推进各类培训机构、技校等职业教育机构将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列入农民工就业、上岗前培训的内容。同时,要指导、推动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机构和大型招聘会组织者通过法律咨询、张贴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多媒体节目等手段开展法制宣传;依托12333劳动保障公益服务热线,强化对农民工的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劳动仲裁机构要加大对农民工维权力度,依法维护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经贸、工商、计生、安监、教育等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经贸局负责指导重点企业,将农民工学法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责任制,抓好新录用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个体、私营劳动者协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开展农民工只宣传教育工作,并督促市场管理部门抓好在各类市场务工的农民工普法宣传教育;计生部门结合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抓好农民工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校要负责抓好农民工子女的普法教育。

(六)规划建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有效措施,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和农民工维权工作在建设施工企业得到有效落实。

(七)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和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培养、动员骨干力量,并依托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148法律援助中心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12355青少年维权服务信息系统和青少年维权岗,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等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和维权活动。

(八)各村(居)委员会、社区组织、各企事业用工单位要确定专门人员,抓好农民工集中法制教育,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并报经发区司法办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从建设“法治武进”、“平安武进”的高度,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农民工普法教育领导和协调机构,从而在全区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普法主管部门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上下联动、职能明确、齐抓共管、运行有效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要坚持农民工普法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农民工普法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建立和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并强化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形成有效的联动工作机制和督查工作制度。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普法经费计划,列入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予以保证,确保农民工普法教育工作顺利进行。任何部门、企事业单位不得以法制宣传教育名义向农民工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三)健全工作制度。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制度,逐步做到计划、内容、师资、课时、场地“五落实”。用工单位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般每年不少于4次6个学时。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每年开展针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志愿者在农民工普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在现有法制宣传专兼职队伍基础上,将人民调解员队伍吸收到农民工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中来,并积极在农民工中吸收党(团)员、工会积极分子等工作骨干加入到农民工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中,充分发挥农民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

(四)典型示范引导。要抓好典型的培育,发挥好典型引路和示范作用。经发区将选择1个村(社区)、1家企业作为示范点,在组织领导、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普法阵地建设以及开展经常性宣传活动上建立起有效的工作制度,促进农民工普法教育有人抓、有人管,工作落实到位。

(五)建立考评机制。经发区将建立健全农民工普法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并将农民工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知晓率、学法培训率、学法考试合格率、矛盾纠纷下降率、刑事犯罪下降率作为农民工普法教育是否取得成效的考核内容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民主法治村(社区)考核之中,纳入企业经管人员学法责任制体系,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体系,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考核指标。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在组织农民工开展普法教育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附:2007年武进经发区农民工普法教育工作实施计划表

 

 

中共武进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二○○七年八月一日

下载附件:农民工普法教育实施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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