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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226/2007-0002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民[2007]9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07-04-23 发布日期: 2007-04-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07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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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武民[2007]9号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武纪发〔2007〕10号《关于印发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各有关单位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07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  责任分解  通知

----------抄  送: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附件:

2007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表

 

责任领导

责任范围

2007年责任分解

任     务

主办单位

王永坚

    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负总责。

    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狠抓制度落实,不断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

各科室

各事业单位

朱唤忠

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负总责。

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对组织、人事、财务、福利生产、募办等部门领导和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进一步抓好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措施,争先进位。加强内部管理,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抓好福利企业管理费和民政经费的使用。

各科室

各事业单位

张忠泽

对分管的救灾救济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加强救灾救济款物的使用和管理。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提高劝募能力,拓宽救助范围,提升救助水平,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权益。

救灾救济科

慈善办

俞剑忠

    对分管的殡葬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贯彻落实《武进区殡葬管理办法》,深入开展整治乱埋乱葬工作。加强对经营性、公益性公墓和塔陵的管理,促进其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殡葬管理所

武南殡仪馆

横林殡仪馆

各公墓、塔陵

责任领导

责任范围

2007年责任分解

任     务

主办单位

王  恒

    对分管的优抚、双拥、干休所、烈士陵园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对分管的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贯彻落实《武进区退役士兵若干规定》和《武进区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优抚政策,切实保障好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大力开展双拥创建工作。结合清明节祭扫活动和建军80周年纪念活动,大力弘扬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推进全民思想道德建设。

双拥办

优抚科

干休所

区烈士陵园

澄西烈士陵园

俞建东

    对分管的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勤廉为百姓,清风暖万家”主题活动各项措施要求。依法进行第二届社区居委会和第八届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努力提升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村(居)务公开质量,促进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社会事务科

 

基层政权科

郑盘齐

    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四项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

各科室

 

各事业单位

刘才保

对分管的老龄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对分管的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体系。

老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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