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
为了切实做好民政部门机关服务效能建设考核工作,根据《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工作百分考核责任书》的要求,现将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各单位效能建设工作,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全力打造强势民政,推动武进民政事业的大发展,促进武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 考核内容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工作百分考核责任书》的要求,2007年度民政工作考核重点是:救灾救济、双拥工作、优抚工作、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事务、老龄工作、福利生产、财务审计、民政宣传等九个方面的工作。
三、考核办法
各项民政工作考核在各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自查的基础上进行集中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部门自查
各单位对照《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工作百分考核责任书》和平时的工作任务开展自查,形成书面总结,并及时查漏补缺,迎接集中考核。
(二)、集中考核
集中考核工作由局办公室全面负责,分管领导任组长,从各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工作组,通过听工作情况汇报、查工作台账、并结合平时工作情况综合打分,考核结果将与评奖评优挂钩。
(三)、考核时间
集中考核时间在12月15日左右,各单位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统一认识。开展服务效能建设考核工作是总结今年效能建设成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全面了解全区各项民政工作落实情况的关键工作。各单位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做好迎接考核的各项工作。
2、严格落实。各单位要对照考核要求,认真撰写书面工作总结,做好台账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从严从细抓好落实。请各民政办公室于2007年12月5日前将民政工作书面总结报局办公室。
3、坚持考核标准。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在考核工作中严格履行考核程序,坚持考核标准,切忌走过场。通过考核,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鼓舞干劲,增强凝聚力的目的。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民政 考核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