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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4050/2007-00002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嘉政发〔2007〕23号 发布机构: 嘉泽镇  
产生日期: 2007-04-01 发布日期: 2007-04-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做好2007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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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意见
嘉政发〔2007〕23号
 

各村、各单位、镇各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全镇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持续稳定,确保我镇社保扩面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要求布置,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 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按照《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规定》精神,凡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各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及其职工(雇工)(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不分其户籍性质和从业形态,均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同时鼓励自由职业者等其他社会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二、 完善社会保险政策
(一)2007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基数),实行五险合一参保政策。(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参加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职工必须首先参加养老保险。
(二)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制度
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未及时申报缴费的,税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预征措施,待用人单位补办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结算。
三、 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镇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劳动、税务、工商、商会、财政、组织、宣传、工会、统计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组成成员,负责对全镇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总分析情况,研究协调有关问题。
(二)进一步明确各级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
1、镇劳动保障所作为政府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及时分析摸清各单位就业变化及人员参保等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及时掌握和认真宣传相关社保政策和咨询服务,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办理各项社保参保手续。
2、各村、各居委会负责所属辖区内的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劳动保障协管员负责具体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联系村、居委会干部共同配合、指导、督促。
3、各蹲点干部具体负责联系各自蹲点村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四、 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责任制。
各村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及相关责任部门的负责人、蹲点干部为所在责任区的第一责任人。镇将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对工作实际的考核,作为衡量其工作是否称职,以及集体和个人是否有资格参加各种先进评比的重要依据。对完成好的予以奖励,对未尽工作责任的、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与批评,并取消其参加各项先进及奖励评比的资格。
五、 工作要求
1、各级、各用人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树立全局观念,依法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确保社保扩面任务的顺利完成。
2、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依法行政,及时查究违法行为。
3、各部门要积极协调,互相配合,实行部门联动。对拒不参加的用人单位分别由劳动保障部门和税务部门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依法处理,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按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嘉泽镇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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