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单位、机关各局(室):
根据省发改委〔2006〕791号《关于我省第七批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清理整顿设立审核的省级开发区名单的通报》文件精神,确认江苏省武进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更名为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为规范开发区名称的使用,经区政府批准,从2006年9月28日起正式启用“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章。与此同时,原“江苏省武进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章停止使用。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