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巩固、深化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确保“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加快实现我区“两个率先”目标,根据《武进区开展“机关服务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06年开始,在局机关开展以“实施效能革命、打造强势民政”为主题的“机关服务效能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九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要求,以勤政廉洁、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为主线,以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奖惩为抓手,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切实解决机关部门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局上下营造“讲办事效率、创优质服务、树民政形象”的良好氛围,为全区实施“加快有效投入年”、“城镇环境建设年”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1、认真履行职能。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杜绝机关管理中的“越位、缺位、错位”现象,真正把机关职能转变到公共服务上来,形成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机关。二是强化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社会救助功能。对新时期广大民政工作对象和社会弱势群体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和制定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积极采取社会救助、慈善救助和结对帮扶等救助方式,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三是强化服务功能。坚持文明办公,规范服务程序,严格服务用语,切实把机关职能转变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尽心服务上来。
2、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要结合在“勤廉之风万人评”、“勤政廉洁‘三服务’竞赛”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按照实际、管用、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机关服务效能建设制度体系。二是严格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工作,必须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三是实施政务公开。进一步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标准、结果。特别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项目审批、办证审照、财务收支情况以及执法处罚等比较敏感的问题,要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定期进行公开,要实施挂牌上岗,积极推行“四牌一栏”,即机关人员工作牌、职责牌、去向指示牌、办事指南牌和单位政务公开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内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常州市武进区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关于加强区级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行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机关中层干部聘任制,切实纠正“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等不良现象。三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抓好五个严禁:严禁收受礼金、礼卡,严禁参与赌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打游戏,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除接待外商),树立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4、提高办事效率。一是简化办事程序。对局党组确定的重要工作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树立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推诿和扯皮现象。二是改进办事方式。积极推行上门服务、导向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做到“一口清”告之、“一门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三是加速办事进程。推行并联办理,推广全程代理,方便群众办事。
在机关服务效能建设中,具体要抓好五个结合:一是与“勤政廉洁‘三服务’竞赛”活动相结合;二是与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三是与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四是与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相结合;五是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
三、活动安排
(一)参加活动的范围
局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
机关各科室、窗口服务部门和殡葬服务等单位是活动的重点部门。
(二)实施步骤
“机关服务效能建设年”活动时间按照区委要求为三年,第一年打基础, 第二年抓提高,第三年促巩固。
2006年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月上旬—3月20日)。
1、宣传发动。局党组召开由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开展“机关服务效能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具体部署。各单位按照会议精神要求,进行再动员。并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开展机关服务效能建设实施方案,抓好贯彻实施。
2、学习培训。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武进区行政效能建设手册》及《关于武进区开展“机关服务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等内容。
3、营造氛围。各单位在活动期间,要积极采取集中辅导、演讲比赛、征文竞赛、知识测试和领导干部访谈等形式,以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为全局机关服务效能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3月21日—8月20日)。
自查自纠阶段着重把握以下三个环节:
l、查找存在问题。各单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方式,重点查找“‘三重一大’事项是否坚持集体讨论”、“干部人事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工作制度是否规范健全”、“便民措施是否扎实有效”等方面的问题。机关干部要通过组织开展“对照岗位明职责、找准差距强效能”为主要内容的讨论活动,重点查找办事效率、行为规范、工作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将服务效能建设方面梳理出来的突出问题,于6月25日前报局机关服务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实施整改。各单位和机关干部要根据梳理出来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尤其是主观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做到边整边改。特别是要把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作为整改重点,拿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方案和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3、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对投诉件的督办力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违反法律法规、工作制度以及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必须按照《武进区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实行追究。各单位必须畅通投诉渠道,建立效能投诉“绿色通道”,自觉接受监督。自查自纠阶段基本结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本单位本部门的整改情况,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自查自纠情况及整改措施要形成文字材料,于8月10目前报局机关服务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8月21日到10月31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和完善。重点要建立健全以下四方面的制度:
1、在认真履行机关职能方面,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
2、在规范行政行为方面,要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诫勉谈话、失职追究等制度。
3、在加强内部管理方面,要建立“四牌一栏”、文明用语、绩效考核等制度。
4、在提高办事效率方面,要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同岗替代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11月1日至12月31日)。
局机关服务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定《武进区民政局机关服务效能建设考核评估办法》,按规定对局机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1、民主评议。结合“勤政廉洁‘三服务’竞赛”活动,由局党组成员、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民政工作对象代表对民政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评议。
2、统一考评。局机关服务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机关作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情况讲行考评。
3、总结提高。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要对机关服务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巩固深化效能建设成果。
四、活动要求
l、加强领导。局成立机关服务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也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度,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2、明确职责。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分管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为机关服务效能建设活动提供强有力组织保证。
3、广泛宣传。要通过《民政简报》、《学习园地》和《黑版报》等宣传形式,积极宣传机关服务效能建设的目的意义、成功做法、新鲜经验和从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4、强化检查。监督检查必须贯穿活动全过程。局机关服务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主要检查《常州市武进区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及机关服务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规范运作情况,各单位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效能建设大讨论中排查出的重点问题整改情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落实情况和群众投诉问题的解决情况等。
5、严格考核。局机关服务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把活动考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与年终奖金挂钩,并作为机关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考评位列前2名的,局党组将给予一定奖励,被评为最后一名的,局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民政 效能建设 方案
抄 报:区机关服务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