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武进区统战部、人事局、财政局、武委统[2004]11号文件《关于转发常委统[2004]18号文件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民政部门发放定期生活费的有关人员,予以提高标准,共计下达经费33310元。
该项经费列入2004年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款,有关节级科目列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范围
在民政部门享受定期生活费补助的原国民党投诚起义和国民党宽大释放人员。
二、增加标准
从2003年7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止,每人每月增加33元整。
武 进 区 民政 局
武 进 区 财政 局
二00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国民党起义投诚、宽释人员 生活费 通知
抄 送:区统战部、人事局、财政局。
国民党起义投诚、宽大释放人员增资附表
注:南夏墅1190元不作指标,不列入合计数。
乡镇
国民党投诚起义人数
金额
宽大释放人数
总人数
总金额
雪堰
2
1190
/
潘家
1
600
漕桥
1200
前黄
礼加
寨桥
湖塘
3
1790
牛塘
洛阳
遥观
横林
横山桥
芙蓉
焦溪
郑陆
奔牛
10
5940
12
7130
邹区
卜弋
夏溪
加泽
5
2970
湟里
1740
13
7680
东安
6
3570
总计
43
25600
15
8900
58
33310
南夏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