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武劳社(2004)13号和区财政局武财社(2004)03号《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调整民政部门接收的企业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费,2003年7月至2004年12月经费指标共计14320元,列“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款项结报,各地指标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民政部门接收的企业退休人员;
二、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发生活费33元;
三、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退休 通知
抄 送:有关镇财政所、民政办公室
民政部门接收的企业退休人员退休费指标表
镇
人数
月增资(人)
2003.7-2004.12月下达指标
礼 嘉
2
33
1190
南夏墅
1
600
湖 塘
8
4760
牛 塘
3
1790
遥 观
横 林
横山桥
芙 蓉
郑 陆
奔 牛
邹 区
合 计
24
1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