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武办发(2003)61号《关于发放退休(职)人员生活补贴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调整民政部门接收的军工、行政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2003年5月至2004年12月经费指标共计523200元,分别列“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和“安置费——军队移交地方离退休费用”款项结报,各地指标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民政部门接收的军工、行政事业退休人员;
二、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发生活补贴240元;
三、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03年5月1日起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事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退休 通知
抄 送: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有关镇财政所、民政办公室
民政部门接收的军工生活补贴指标表
镇
人数
月增资(人)
2003.5-2004.12月下达指标
雪 堰
2
240
9600
漕 桥
1
4800
前 黄
礼 嘉
湖 塘
牛 塘
3
14400
洛 阳
6
28800
遥 观
横 林
横山桥
芙 蓉
焦 溪
奔 牛
邹 区
嘉 泽
湟 里
东 安
局机关
合 计
37
177600
民政部门接收的行政事业退休生活补贴指标表
潘 家
8
38400
5
24000
南夏墅
4
19200
7
33600
郑 陆
72
34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