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
2004年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民为本”这个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纪委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取得新成绩。
一、全面构筑反腐败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反腐败三项任务
(一)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局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必须遵循以下八项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将集中开展一次“四查”活动。一查近年来区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哪些没有落实,原因是什么;二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哪些薄弱环节,问题的症结是什么;三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怎么样,存在的差距是什么;四查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得好不好,突出问题是什么。认真抓好“四查”工作,结合查找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务必取得实效。
(二)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净化民政事业发展环境
进一步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在发挥信访案源主渠道作用的同时,依靠经济责任审计、各种专项检查、专题调查、专项治理、巡视检查、党风廉政考核等工作,发现案件线索,拓宽案件来源。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深化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加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
一是继续推行政府采购、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建筑工程招标工作,针对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和监督,减少和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执法监察工作。今年,将对救灾物资、接受捐赠款物、低保资金、优抚金的使用情况和殡葬管理、婚姻登记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管理能力。继续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慰问物资采购等专项检查工作。
二、继续深化和创新“三服务”、“万人评”活动,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区“十六字方针”,把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机关效能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教育党员干部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牢固树立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用车、会议等内部管理制度。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制度。特别是在群众关注、容易产生腐败、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如低保的审批和低保金的发放、救灾款的发放、优待抚恤金的发放、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要逐步实现从注重执法权限和程序公开向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公开转变。完善民政信息网,逐步实现“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四是进一步完善对“三服务”、“万人评”活动的监督考核。要继续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集中精力进行查处,并把查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要从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三个环节入手,做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一)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1、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更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2、继续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真正做到依法执政。对领导干部采取中心组学习和每周局务会学习方式;对一般干部采取集中学习和测试等形式。
3、深入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4、开展讲党课活动。主要领导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讲一次党课,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面对我局的困难正确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遏止腐败现象发生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
2、加强财务资金监管,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设立“小金库”,严厉惩处做假帐行为。强化审计监督,加强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和专项工程投资项目结算审计,确保民政经费的合理使用。
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1、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民主生活会、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要对照规定,认真总结报告自己在廉洁自律方面以及结合自身分管工作抓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建立并实行谈话谈心制度。对有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对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及人员要进行定期谈话,及时提醒,严格要求,使他们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少犯或不犯错误。
四、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各种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1、继续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反腐败工作寓于民政工作之中,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签订和责任追究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抓好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二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的分解,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二○○四年三月九日